天蒙蒙亮,闹钟没响,林琛就爬起來了。
昨晚隔壁又是闹了一夜,中途房东太太还打电话来,那撞击声乍然一停,她问房东先生有没有记得浇栀子花,房东先生语气宠溺,满嘴爱妻吾命,还说自她走后,把那栀子花当成她一样日日思念,茶饭不安,就盼着她早点回来。
还念了一段“你走的第三天,想你、想你、想你……”
每说一声想你,林琛床板就震动一下。
等电话一挂,喘息震动又不止,闹到三点多。
房东先生五十岁的人了,不能不说老当益壮。
估计外面没人,林琛光着膀子去洗漱,又在阳台碰见那女房客,她穿着一件黑色性感丝绸睡裙,波浪长发蓬乱,坐在一把破洞的藤椅上,她身材丰腴,一穿这种吊带裙就显胖,但胸前和臀部都被身材撑得特别饱满,十分惹眼,她一直抽着烟,半张脸隐在烟雾里,从交错的铁窗往外看。
林琛拿着牙刷牙杯开始洗漱。
他把脸捂进湿润的毛巾中,凉水让人精神一震。
“你知道吗?当年还是他追的房东太太。”她忽然道,也不知道是在和林琛说,还是自言自语。
“房东太太,家中本地拆迁户,分了六套房子,就她一个女儿。”
“他那会儿穷乡僻壤外地来打工,正好房东太太的学校建新楼,他去当工人,看上人家小姑娘猛追,房东太太心动了,大学没毕业要死要活的嫁他,家里坚决不同意,干脆直接怀上。”
“父母哪受得了,学校都没毕业,拖着女儿去拿掉孩子,严加控管,他倒好,有本事,又想办法让人家怀上了。父母没辙了,让他俩结婚,怀孕的事儿被学校知道,觉得羞耻,勒令退学,谁想结婚后没多久从楼梯上摔下来,孩子摔没了,再没能怀上。”
“他喜欢一边做,一边猛吹她太太年轻时如何清纯,让他一眼难忘。”
她呵呵笑起来。
林琛扭干毛巾挂回架上,迳直走了。
房东先生与他太太,是这附近人人称赞的模范夫妻。
楼下早餐店,买了烧饼油条豆浆,他骑着小电驴出发,去厂子里。
林琛所在的厂子是个废料场,专做五金回收的,平常人只知道贵金属,钻石黄金能卖回银楼,生活中的铜铝等等,也是矿藏金属,可以回收分类,往上游的熔铸厂去,重新铸成铜块或铝块,再去制作产品。
用遥控器打开足有四尺高的巨大电卷门时,林琛都会有种奇异的愉悦感。
大抵就像是阿里巴巴喊着芝麻开门,轰隆一声宝藏在眼前豁然开朗。
但他眼前并不会出现宝藏。
工厂十分巨大,五六个篮球场大小总有,窗子不多,整个工厂内黑洞洞的,像个深渊巨口,张嘴就把人吸进去,工厂一边整齐堆着吨袋,垒好已经整理分装好等着送货上游的金属品,右边是还未整理的窗框,堆得满山满谷,看不见尽头。
本来是由更年长的师傅负责开门,但后来发现林琛来得更早,遂把这任务给了他。
不知道这些窗框从哪个废弃大楼拆来的,兴许是搁置很久的烂尾楼,闷了一晚上空气不流通,窗框让厂里满是浮尘,吸着就不舒服。
大门打开后,阳光升起,可以看见那些灰尘如蜉蝣被卷出去。
林琛坐在一张板凳上,嚼着烧饼油条,就静静看着那些灰尘在微光中翻过来覆过去,是只有这个时候能看见,等阳光真的升起来,反而什么也看不见了。
突突响声从远而近,一辆红色推高机开过来,从驾驶座探出半个身子。
“小琛,来的这么早。”
“老板,早。”
“别这样,不时兴这套。幸好这台宝贝还能修好,要不让你们人工搬货,多费劲。”老板把推高机开进厂内,身手矫健的下来。
林琛的老板身材矮小,却十分精悍,四十多岁的人,两臂肌肉结实垒垒像一块块隆起的小山,一百公斤的货一抬,眼睛眨也不眨,他十几岁出来,凭着这般苦干实干,最后终于创业,在大城市城郊建了这厂子。
厂里的老师傅都直接喊老板大头,大抵是因为他脑袋特别大。
林琛到了这里,只在签劳动合同时见过一回老板的名字,平时压根没人记得老板姓啥名啥。
苦过来的人分两种,一种是加倍报复心态,要把自己吃过的苦返还到下面的人身上,一种是将心比心,还能对身旁的人多些好意。
林琛的老板属于后者。
虽则他上门应聘时,还被这老板拒绝两次。
“这行业夕阳西下了,年轻人别在这儿浪费时间,出去别的地方闯,且我看你这体格,也不能干活。”
二十一岁的林琛刚退学,外表一派白净斯文,确实与这厂子格格不入。
但他很坚持。
“我听说这里工资高,我需要钱。”
“只要肯干哪里都有钱,你学历也好,应该好好读书,毕业了找份好工作。”
“我姐姐住院,我现在就需要钱。”
“……”
老板不说话了,犹豫再三接受他,但也说要是一个月后不适应就让他另谋高就。
林琛没做过这种苦活,夏日炎炎,铁皮屋内的高度能超过摄氏四十度,虽然有风扇,吹出的也全是热风,汗刚出被吹干,然后又出,又被吹干,与灰尘结合,下工时会在皮肤上沾着一层粘稠灰黑的物质,洗澡时不用刷子猛刷两三次,都洗不干净。
他进去的时间正好夏日,第三天就中暑晕倒,醒来时发现三四个老师傅们过来围着他,往他鼻子下抹风精油,笑着说他读书人不中用。
“出汗大,水分不能少,只干坐着埋头苦干是要累垮的。”
那天下工,老师傅们拎着他去烧烤摊子,一打冰凉啤酒上来,罐子上还附着水珠,他这辈子第一次知道啤酒的味道是这么好喝,一口气就喝了一瓶。
老师傅们抽着烟,看着他嘿嘿笑。
知道他工作的原因,拍了拍他的肩。
“年轻人,日子总会好起来的。你还年轻,未来很长。”
他拿着酒笑,老师傅们又笑他怎么笑起来这么像个小姑娘,抿着嘴。
还有师傅建议他去做鸭,说他这条件还行。
“我有女朋友的。”
他当时这么回答。
下半句没说出来。
——刚分了。
一个月后他通过试用,融入其中,脱下那些学生气的日常服装,换上廉价牛仔裤和汗衫,他渐渐变得结实了。
老板今天心情很好,举着手机屏幕晃到他面前,那屏幕破的和三个蛛网同时结在上面没两样。那上面拍了个白衣黑裙的女学生,和中年妇女并肩站在一起。
林琛看见背景校门,蓦地一愣。
“我女儿,可爱吧?”
“……可爱。”
事实上那屏幕破的都看不清女学生的脸了。
“我女儿,今年刚上高一,考上了三高。”
市内三高只是个简称,原名知年高中,但现在升学率为王的年代,大家更喜欢用学校排名来称呼,知年高中在市内其实不排名第三,而是第二,本来排名第二的高中很早就升学率不如别家。
“我这辈子读书不行,小学毕业就辍学出来干活,老婆学历也不高,没想过生个女儿会读书。”老板的得意都写在脸上。
装货的卡车来了,老板忙收起手机过去招呼。
林琛在那堆小山似的窗框前坐下,戴着手套开始工作。
当年,林琛也是三高的。
三高的一栋教学楼门口还贴着一对他当年获奖的对联。
“白衣傲千色,红枫燃百年”
三高制服,不管男女学生,都是白衣,配以黑百褶裙或黑裤,简单朴素,但整个市内也就他们制服这么穿,三高的名声响亮,哪家学校也不想上去碰瓷。
从老师到同学,都以为他是代表学校而写。
学校内植满枫树,秋天一到,枫林如火,满园红遍。
只有他自己知道。
他写的是苏瑾。
前一句写的是苏瑾,后一句写的是苏瑾的愿望。
“听说这些枫树刚刚已经三十年了,林琛,我们到老了,还一起来看这些百年红枫,好不好?”她抱着书笑着问。
他们如今十七岁,等枫树百年,他们也都八十七岁了。
她想跟他做个七十年之约。
年少的他听懂了,心里翻腾窃喜,偏偏爱装深沉,只手插在口袋嗯了一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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